一、准入品种 实物、非实物、股权、 矿权、林权、知识产权、经营权、特许权、排放权、土地房产、设备、机动车、投资品、其它。 二、上市方式 1.拥有席位后,交易品方可挂牌上市交易。 2.交易品如实描述是卖方的基本义务,卖方应当对交易品的基本属性、交割方式等必要说明进行真实、完整的信息披露。 3.卖方需依据交易品的属性选择适合的交易方式挂牌。 4.交易品须经中国产权交易所审核,合格后进入交易系统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