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关于做好四川雅安地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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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发布时间:2013-04-20
国资委关于做好四川雅安地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中央企业:

4月20日8点02分,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7.0级地震,震源深度13公里。国资委、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紧急召开会议,部署中央企业抗震救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即启动抗震救灾应急机制。凡在灾区有所属单位和机构的中央企业都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要求,切实做到组织落实、人员到位、措施有力、处置及时。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落实责任。企业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具体落实,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及时了解报告情况。受地震影响的中央企业要尽快了解在此次地震灾害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国资委报告,以正确判断灾情,有效组织抗震救灾工作。

三、积极组织力量,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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