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编制。本报告主要包括:完善工作机制情况,国资监管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答复公众咨询情况,国资监管信息公开收费及行政复议情况、2012年工作措施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2011年,国资委高度重视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围绕国资监管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中心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国资委公告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国资监管制度和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国资监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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