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对《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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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发布时间:2004-10-08
关于公开征求对《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
关于公开征求对《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人士:

为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维护出资人和所出资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中央企业提高依法处理重大法律纠纷的能力和水平,规范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报送程序,我们起草了《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以依法妥善处理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为原则,以防范中央企业法律风险、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为手段,重点规范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处理、备案和协调的程序,对中央企业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以备案监督为主,协调处理为辅。现将《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请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并于2004年10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反馈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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