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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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发布时间:2020-06-12
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能源局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资委

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

发改运行〔2020〕9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信厅(工信委、经信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资委、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2016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统筹做好职工安置、“僵尸企业”处置、结构调整、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等工作,总量性去产能任务全面完成,系统性去产能、结构性优产能初显成效。产业结构和生产布局得到优化,供给质量和效率大幅提升,安全环保形势持续好转,市场竞争秩序有效规范,行业健康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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