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补充规定》的通知
首页|文库|正文
字体:| 下载 收藏 | 语音播报
返回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发布时间:2007-12-24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补充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资发考核[2007]224号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推动中央企业第二任期考核工作上水平、更规范、更精准,引导中央企业以同行业先进企业为标杆,通过持续改进,逐步达到标杆企业的先进水平,完善目标确定机制,我委在认真总结第一任期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订了《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补充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合理确定第二任期考核目标值,提高考核工作水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引导中央企业准确、合理地确 ……
继续阅读(剩余:88.76%)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2511720201025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