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发综合〔2011〕137号
为促进中央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根据质检总局和国资委《关于开展“2009年至2010年度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1〕308号),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质检总局与国资委联合开展了评选表彰活动。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国资委初选、外部专家评审、国资委与质检总局联合审核,并向社会公示,中央企业中有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等19个单位被授予2009-2010年度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秦山核电有限公司李建峰等20名同志被授予2009-2010年度全国质量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国质检质〔2011〕504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