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资委关于省属国有企业进一步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
陕西省国资委关于省属国有企业进一步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
入库时间:2014-06-1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各监管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多种形式积极吸引各种所有制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以利于实现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活力和竞争力,促进国有经济与其他所有制经济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为建设“三个陕西”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原则。鼓励、支持省属国有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引领、带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

——坚持市场化原则。尊重 ……
继续阅读(剩余:82.11%)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5250720230702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