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怒江州州属参股企业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简称《股权管理办法》),着力规范州国资委、参股股东和股权代表三个主体职责,通过理顺股权关系和管理关系,突出管理重点,体现了怒江深化国企改革创新发展的一个重要亮点。
《股权管理办法》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理顺管理关系和股权关系为切入点,突出解决重点问题、难点问题。一是厘清职责权限,规范参股股权管理,解决州国资委、参股股东和股权代表职责不清、参股股东权益得不到维护、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在参股企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二是坚持市场化原则,确保参股股东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依法依规行使股东权利,坚决防止管得过多过细、越位错位、增加企业负担等问题,充分发挥混合所有制优势,把参股企业手脚放得更开,使其运转更加主动、灵活、高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