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这是一起国企“一把手”挖空心思、打着集体决策的幌子挪用公款的典型腐败案件。本案中,秦笃军被留置前多次打探案情,是否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为何通过集体研究决定出借公款仍构成挪用公款犯罪?秦笃军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应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为何本案对其减轻处罚、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如何加强国企“一把手”的管理,实现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我们特邀有关单位工作人员予以解析。
特邀嘉宾
卢伟云阳县纪委监委第七审查调查室主任
伍松云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李杰云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王林云阳县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
基本案情:
秦笃军,男,197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曾在重庆市云阳县房管所、云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云阳县大地测绘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