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眼相看」
针对之前“多而散”的制度体系,36号令集中整合,查漏补缺,修订形成统一的部门规章。
黄亚玲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发布了《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简称36号令),与2016年出台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共同构成了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全覆盖的监管制度体系。
早在2007年,国务院国资委会同证监会发布了《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简称19号令),旨在规范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此后,又陆续出台对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等事项进行规范的政策文件,从而形成了以19号令为主体的监管制度体系。
对比发现,36号令是对19号令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