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于2018年3月31日由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2018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始终得到了各方面的广泛关注。《条例》的公布施行,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地方立法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对于深入贯彻党和国家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党的建设一系列重大部署要求,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具有重要意义,也为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促进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实践,推动国有企业、国有经济做强做优做大提供了重要法制保障。
《条例》立法背景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