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办理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如何分工管辖?
监察委办理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如何分工管辖?
入库时间:2022-10-2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监察体制改革后,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由纪检监察机关专责查处。毫无疑问,县级以上监察委员会是查办职务违法犯罪的主力军,职务犯罪案件只能由县处级以上的监察委或监察组办理。但对于一般的职务违法案件,如果都由县处级以上的监察委来管辖,则不利于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因此,纪检监察机关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属地管辖相结合的原则开展职务违法行为调查工作,实行分级分工负责。

(一)多个监察机关都有管辖权的职务违法案件,由最初受理的监察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违法地的监察机关管辖。监察机关之间对案件管辖有争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解决。

(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所管辖单位中层公职人员的职务违法进行管辖。被监督单位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可以根据授权对被监督单位管理的行业、系统内的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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