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强化全面监督——《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三大
加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强化全面监督——《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三大亮点
入库时间:2024-06-0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作者:王延川 王艳荣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了规范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处分,加强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5月28日,国务院公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完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制度;细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法行为及处分适用,对处分的程序、申诉等作出具体规定;聚焦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易发多发违纪违法问题,明确底线红线,推进标本兼治、系统治理。

《条例》共7章52条,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为打造忠诚干净有担当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总体来看,作为统一规范各级各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处分事宜,提升企业治理结构的重要法规,《条例》有三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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