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办法》。省司法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刘振远介绍,《办法》已于6月12日经省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6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9号公布,自9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实施社会监督、发挥群防群治作用的重要举措。刘振远介绍,自2022年以来,我省通过举报消除事故隐患近3万件、查处违法行为3.7万次,这些都是政府部门监管督查、执法检查中难以发现或者企业内部自行隐患排查有意隐瞒的问题。但是,由于受到高额奖励的诱惑,恶意举报、不实举报等滥用举报权利的现象逐年增多,严重影响了安全生产监管效率和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监管部门收到举报后的受理、核查以及奖励工作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