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国有商业银行巨额不良贷款、金融不良债权的再度对外转让业务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制,相关业务潜藏着大量的法律风险。本文基于不良资产的收购法律关系及相关问题的分析,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转让业务中存在的债权受让主体资格、向外资出售不良资产、债权组合出售、债权受让方利息求偿权、转让方对受让方的权利限制、债权转让的程序要求等问题进行了详尽分析并提出意见或建议,从而提示国家相关部门尽快对金融不良债权转让行为制定配套法律、法规、规章,以防范与化解金融债权处置中可能引发的金融、法律风险。
第一部分
AMC与原债权银行的债权转让业务中的法律问题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收购业务,即从原债权银行受让不良资产,是本文第二部分债权转让业务的基础。从原债权银行剥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