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我国转入大规模经济建设,并开始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党和政府对各级国有企业的管理力度不断加强。中央认为,在国有企业推行“党委领导制”的条件已经具备,计划在全国推行。
1957年开始,对于中央提出的大炼钢铁运动,鞍钢时任负责人马宾并不认同。他认为,应该以发展大企业为主,并先后向时任冶金部长王鹤寿以及陈云面陈观点。在经历了深入思考之后,马宾团结和带领鞍钢全体职工、专家、干部,共同创造了“两参一改三结合”等工作经验,并执笔向中央递交了一份经验报告。对于鞍钢这个当时中国最大的国企,毛泽东非常关注。因此他在报告上加注了一份近千字的批示,将鞍钢的经验提升到了“鞍钢宪法”的高度,把它作为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基本大法推广执行。“鞍钢宪法”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大搞合理化群众运动。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