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划入国家发改委的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能,由证监会统一负责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能。这就意味着,未来企业债券的审核机构将正式由发改委变更为了证监会。
企业债券自从诞生以来,一直是属于国家发改委监管审核的债券产品,属于国家发改委独有的特定债券品种。国家发改委制定了体系化的企业债券监管政策,包括各项具体的监管规则和发行审核要求。此次企业债券审核机构变更之后,预计未来证监会可能会根据企业债券的特点制定专门的审核政策。
不过需要明确的是,因为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在申报材料、审核流程、募投项目、发行审核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别,因此预计企业债券的审核政策和审核流程短期内不会出现体系性的变化,预计会是有一个渐进式的变更过程。因此对于计划申报企业债券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来说,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