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钦州中院微信公众号消息,4月13日,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许锋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至2022年,被告人许锋利用担任北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北海市林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以及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私营企业主王某等14人在项目承揽、款项拨付、林地收储、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人民币1670万元和1万美元,共计折合人民币1676.4565万元。2017年至2021年,被告人许锋在担任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期间,违反国务院国资委、自治区国资委关于禁止“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或‘空转’‘走单’等虚假贸易业务”的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