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面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面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
入库时间:2018-08-2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经济日报
北京8月22日讯(记者佘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等4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明确企业不需要再办理企业集团核准登记和申请《企业集团登记证》。

今年7月28日,国务院决定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设立分公司备案、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和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等涉及企业登记注册的事项,要求强化信息公示和协同共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前,成立企业集团需要具备三个基本条件: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母公司和其子公司(至少5家)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后,企业不需要再办理企业集团核准登记和申请《企业集团登记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集团成员企业 ……
继续阅读(剩余:63.22%)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0003520180823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