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券市场虚假陈述案件中,资信评级机构相比于其他中介机构具有一定特殊性,需具体厘清其注意义务的认定标准与责任分配问题。资信评级机构注意义务的认定可以考虑摒弃传统的“行业惯例”或“司法判断”一元判断标准,参考“商事判断”的公司治理准则,走向行业惯例与司法自由心证相结合的道路。责任分配问题应当在区别一般注意义务与特别注意义务的基础之上,厘清注意义务与连带责任承担的机理,合理界定资信评级机构的“过错”,按照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予以证成。
一、引言
近年来,债券市场虚假陈述案件频发。据不完全统计,虚假陈述民事纠纷涉及21家发行人,案件数量达上百起〔1〕。通过对债券市场虚假陈述案件的梳理以及最新进展的了解,债券市场虚假陈述具有涉及主体多、涉案金额巨大、诉讼模式多元等特点。在这些案件中,202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