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印发两个办法,对国有资产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四川省政府印发两个办法,对国有资产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入库时间:2023-07-1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四川发布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四川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分别对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如何配置、使用、处置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管理规定,两个办法均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群团机关(以下简称行政单位)以及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活动。

根据《四川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各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对本地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

在资产配置方面,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根据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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