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为加强潍坊各级国有企业融资行为管理,进一步规范担保管理,促进企业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防范化解国有企业债务风险,潍坊市财政局会同潍坊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根据有关法律、文件,结合潍坊实际出台了《关于规范管理全市国有企业融资行为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中提到,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国有企业是融资直接责任人,需明确融资决策审批流程、责任机构和工作职责等,严格规范融资行为;国有企业负责制定完善担保管理制度,明确本部及子企业担保权限和限额、担保费率水平,压紧管理责任。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注意到,《指导意见》还明确划出国有企业融资的五项禁止事项,坚决避免新增隐性债务,降低融资风险;对国有企业的担保对象、担保额度作出明确限制;严控资金出借范围,进一步规范出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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