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目前在建设工程劳务分包诉讼过程中,诉讼各方对管辖法院存在异议。
二、问题的解决依据
2.1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第一项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2民诉法解释第二十八条对不动产纠纷类型进行规定。
2.32015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关于民诉法解释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范围问题
民诉法解释第二十八条对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作了解释:“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