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三个法律维度
军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三个法律维度
入库时间:2018-12-0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澎湃新闻
混合所有制改革(混改),是我国新一轮国企改革的重点。自2014年国资委启动本轮混改首批试点以来,混改不断为国企民企互利共赢打开空间,为市场经济发展释放制度红利增量。

2017年,就在我国军民融合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背景下,军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拉开了帷幕。国防科工局首先启动军民融合专项行动计划,推出首批三家军工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试点。2018年,国家发改委审批的第三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中,有两家军工企业入围。

军工企业混改是在现有法律规则体系滞后的背景下进行的,基本上是一边改革,一边进行制度创新。而且,军工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国企,比普通国企混改的难度更大,在制度创新中需要更大的魄力和智慧。

军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目标

为什么要对军工企业进行混改?这可以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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