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地区应建立“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机制,“原则上应在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处置工作”。“僵尸企业”债务处置有了时间表,加快“僵尸企业”出清增添了新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所谓“僵尸企业”,是指丧失自我发展能力,必须依赖非市场因素即政府补贴或银行续贷来维持生存的企业。尽管这些企业不产生效益,却依然占有土地、资本、劳动力等要素资源,严重妨碍了新技术、新产业等新动能的成长。
处置“僵尸企业”不是简单的减法。数据显示,我国破产案件的立案数与审结数分别从2015年的3568件、2418件,增长到2017年的10195件、5712件,“僵尸企业”破产出清工作成效明显,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