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今明两年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今明两年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入库时间:2019-05-2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环球时报
为支持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发展,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二、本公告第一条所称“符合条件”,是指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规定的条件。

特此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19年5月17日 ……
继续阅读(剩余:0%)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3265120190523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