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双百九条”
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双百九条”
入库时间:2019-08-0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中国证券报
据国资委8月2日消息,近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支持鼓励“双百企业”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双百企业”推进综合性改革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共性问题,明确提出了九条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政策措施。

针对“混改”审批程序问题,《通知》提出根据《中央企业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等文件精神,中央企业所属的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双百企业”(以下简称商业一类“双百企业”),其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由中央企业审批;对于中央企业所属的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双百企业”(以下简称商业二类“双百企业”),其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由中央企业审核报国资委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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