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万某,某国有企业(以下简称“A公司”)合同聘用制业务员,2010年5月被派到该公司的江苏办事处工作,代表A公司与江苏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对接工作。2014年5月至2019年1月期间,万某因迷恋网络赌博欠下大量赌债无法归还,遂利用担任A公司销售业务员负责收款核账的职务之便,利用B公司开出银行承兑汇票“不背书”和A、B两个公司之间长期不对账的管理漏洞,分多次从收取的货款中挪用票面金额总计1400余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私下通过其朋友帮忙贴现后用于网络赌博。截至2019年1月17日,万某投案,对挪用的1400余万元资金分文未还。
「分歧意见」
A公司在2008年3月至2017年11月期间为国有资本占96.97%,民营资本占3.03%的国有控股企业,从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