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纳税人可再延期
国税总局: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纳税人可再延期
入库时间:2020-02-1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中新经纬
2月10日电10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在延长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的基础上,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纳税人,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疫情严重地区,对缴纳车辆购置税等按次申报纳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疫情原因不能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延期办理。

通知指出,明确网上办税缴费事项。税务总局梳理和发布涉税事项网上办理清单。各地税务机关要积极告知纳税人、缴费人凡是清单之内的事项均可足不出户、网上办理,不得自行要求纳税人、缴费人到办税服务厅或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清单列明的相关业务。

通知提到,要拓展网上办税缴费范围。各地税务机关要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在税务总局发布清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拓展丰富网上办税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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