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全媒体讯(记者周尤)“把好自己的嘴、拴好自己的腿、管住自己的手,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绝不越‘雷池’、踩‘红线’。”近日,南川区自来水公司一职工田某,听了单位开展的“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后,撰写心得体会时这样写道。
此次“以案四说”是围绕该单位发生的违规进人吃“空饷”案展开的。
时间回到2011年7月,时任南川区自来水公司董事长的罗中平,安排时任政工科科长徐华具体经办,让自己的儿子罗某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此后,罗某一直在外做生意,没有正常上班,从中吃“空饷”。
原来还能“两头受益”,徐华见此情景,向罗中平提出请求,“能否让自己的儿子周某某享此‘美事’”。
善于维护关系的罗中平,深知自己“不正”,加之碍于情面,只好答应。
没有想到此举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