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的这“三个责任”如何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国有企业的这“三个责任”如何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入库时间:2020-06-1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新华社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要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书记、纪委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履行什么责任,如何履行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

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国有企业党组(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包括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都是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方面,三者是否能够贯通协同、一体落实,对国有企业健全监督体系、实现管党治党有力有效至关重要。

国有企业一体落实“三个责任”的经验措施

加强顶层设计,推动制度建设。“三个责任”一体落实,核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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