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嘉宾
高伟山东省乳山市纪委常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姜府佐山东省乳山市监委委员
王华胜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
姜苗苗山东省乳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编者按
这是一起发生在国有企业,又属于金融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王华在担任泰和公司负责人仅一年多时间内,与公司副总经理周国麟共同违法,造成国有资产损失7亿余元,其个人受贿800万元。本案中,周国麟自称是合同工,如何认定其国有公司工作人员的身份?王华、周国麟在同一案件中为何罪名不同?王华、周国麟同时触犯受贿罪和渎职犯罪,是否应该数罪并罚?导致二人刑期不同的因素有哪些?我们邀请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予以分析。
基本案情:
王华,男,199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