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有企业负责人A,在公司改制期间,采用隐匿、瞒报等手段,侵吞了公司三处房产,价值一百万元。归案后,A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A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一百万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国有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实行由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本案中企业负责人A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隐匿企业房产,房产虽名义上登记在改制后企业的名下,但实际为个人所控制的,应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