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国资业务员和某银行支行客户经理合谋挪用国资企业贷款,本欲通过过桥和民间借贷生意“捞一笔”,最终却连还款本金都凑不齐。近期,一则刑事裁定书将这起挪用公款案件公之于众。
根据法院认定事实,2016年4月至8月期间,朱某利用身为国资公司业务员负责为政府融资的职务便利,通过某银行支行客户经理夏某提供的走账通道,先后两次挪用国资企业贷款,分别为500万元、2000万元。贷款到期后,由于二人无法全部偿还,造成国有资产损失1200万元。
假借国资身份贷款上千万
俗语有言:常在河边走,哪儿有不湿鞋?
裁判文书显示,国资公司在某银行支行做了一笔2000万元政府项目融资款,由该国资旗下全资担保子公司提供的最高额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一年。该笔贷款于2016年2月贷出,2016年8月由该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