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大常委会
吉林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条例
(2018年9月21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22年11月30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吉林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10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活动,以及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的公路、水运工程及其附属工程。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