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
入库时间:2023-04-2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4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

(2023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生态安全布局

第三章生态保护修复

第四章生态风险防控

第五章保障与监督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青藏高原生态 ……
继续阅读(剩余:94.66%)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0434220231202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