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资委不断加强对虚假贸易的治理力度,印发了系列文件严禁融资性贸易和“空转”“走单”等虚假贸易业务,如2017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排查中央企业融资性贸易业务风险的通知》(国资财管「2017」652号);2018年发布的《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7号);2021年发布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1」18号);及2022年发布的《关于推动中央企业加快司库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的意见》等文件。
但上述文件并未对虚假贸易的识别及融资性贸易与虚假贸易之间的关系加以明确。2023年10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3」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