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 办法》的通知
咸宁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 办法》的通知
入库时间:2023-11-2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市出资企业:

《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经市第六届人民政府第37次(2023年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2023年11月22日

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引导和规范出资企业投资行为,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更好地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3号)规定,结合咸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咸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
继续阅读(剩余:90.14%)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3430620231208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