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0月4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1〕66号1991年12月6日卫生部令第17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政府在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时,必须包括传染病防治目标,并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实施。
第三条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在本系统内行使《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所列职权。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和本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