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18日国务院第61次常务会议通过2004年9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7号公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收费公路的管理,规范公路收费行为,维护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下简称公路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收费公路,是指符合公路法和本条例规定,经批准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含桥梁和隧道)。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支持、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公路发展应当坚持非收费公路为主,适当发展收费公路。
第四条全部由政府投资或者社会组织、个人捐资建设的公路,不得收取车辆通行费。
第五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公路法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