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年发布,2009年修正,2015年修正,2016年修正)
(1997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洪水,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