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提供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网上办理服务的通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提供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网上办理服务的通告
入库时间:2022-10-0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创新完善改革举措,为企业群众更好的释放政策红利,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联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税务局依托“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平台”),推出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网上办理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购房人为自然人的已办理首次登记且无在建工程抵押、无查封的普通商品房项目、限价商品房项目和自住型商品房项目。

二、提供项目转移登记备案网上办理服务

开发企业通过法人一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网上服务平台”申请项目转移登记备案,按提示选择备案房屋后确认转移登记批量申请书与询问记录,登记部门审核通过后备案完成。

三、申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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