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资函〔2020〕23号
省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根据《关于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出租资产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工作的通知》(粤财资〔2018〕1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资〔2018〕22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线上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动时间
自2020年6月15日起,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事项须在广东省财政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出租出借管理模块中办理。
二、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审批,出租单位在物业出租出借登记菜单中选择相关资产卡片,并填写相应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