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省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的实施意见
关于山西省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的实施意见
入库时间:2017-09-2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山西省国资委 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住建厅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山西省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的实施意见

晋国资发〔2017〕3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各省属企业,驻晋中央企业:

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指导意见》(晋发〔2017〕26号)和《山西省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41号)精神,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 ……
继续阅读(剩余:85.01%)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3503020231229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