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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方丽
登记时间:2022-05-0714:50
标题:2022年关于租赁国资委房子房租减免政策的实施细则
内容:我们是合肥市瑶海区新合作邻里中心的租户,我们承租的是国有资产的房子,由于这个房子是国有资产经营部先转租给中间商,然后再转租给我们最终的商户,现在中间商在疫情期不愿给我们全免,只给我们免了国资委给他们的底价只是整个房租小头,而仍要收取中间差价的大头,合规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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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国资委
答复时间:2022-05-1016:58
回复: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2022年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