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6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形成西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协同联动、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法治保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优化营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