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经信发〔2023〕98号
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公共数据专区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5日
北京市公共数据专区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本市数据要素相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公共数据有序开发利用,完善公共数据专区授权运营管理机制,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深入实施《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共数据是指本市各级国家机关、经依法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履行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