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励担当作为专题推进会”。会上,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表示,国有企业要促进党建工作与改革发展同频共振,要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加强党建工作,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混改必要前提。
具体来看,对国有资本绝对控股企业,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开展党建工作;对国有资本相对控股并具有实际控制力的企业,要结合实际参照国有独资、全资企业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对国有资本参股企业,国有资本出资方要加强党建工作领导指导,推动企业及时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维护国有资产权益,严防国有资产流失。“要确保党建的独特优势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充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