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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李新
标题:关于企业产权转让相关事宜的咨询
内容:
1.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国有股东认缴出资只有部分到位,如不再继续认缴,拟将未实缴部分出资对应的产权进行转让,是否需要执行《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该部分产权是否需要进行审计评估、履行公开转让程序?
2.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国有股东实缴出资为零,该部分产权转让是否需要评估?
3.资产评估结果是全部股东权益价值,如公开转让未实缴到位出资对应的产权,这部分产权如何依据评估值确定转让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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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国资委
答复时间:202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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